各供应商: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拟以询价方式确定武汉市乡镇污水治理第三方督查项目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询价报价。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在武汉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业人员,具有至少 2 辆单位自有固定车辆,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熟悉水污染防治或污水治理及管网建设相关的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备综合协调能力、技术能力、分析能力,具有环保相关工作经验及成果等。
二、项目概况
1、督查工作范围包括:蔡甸、江夏、黄陂、新洲、东西湖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
2、监督内容包括:(1)各区在省政府电视电话会后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及动员部署情况,贯彻落实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指导意见、专题会议情况,工作机构及专班工作开展情况。(2)各区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进展及项目开工情况,项目建设总量完成情况,包括前期工作进展,新建、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数量、雨、污管网长度等。分月统计乡镇污水治理各项建设指标完成情况。(3)指导各区按照《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指南》要求落实建设任务,开展治理工作,推进各项建设指标完成。
3、督查频次要求:拟定全市乡镇污水治理督查频次为每月8次。部分区域重点项目将结合专项工作推进实际情况适当增加频次。
4、成果要求:《乡镇污水治理工作第三方督查记录》(按次记录督查情况)、《乡镇污水治理工作第三方督查工作月报》(分月汇总督察情况,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督查情况)、《乡镇污水治理工作第三方督查工作年报》(对年度工作进行分析总结、提出相关建议)。
三、预算金额上限:28万元。
四、服务期: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
五、供应商参加询价的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作无效。
六、询价响应文件要求
(一)供应商填写《报价单》(格式自拟)。
(二)供应商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拟投入车辆、人员证明资料复印件。
上述询价响应文件均一正一副,密封后加盖公章。
七、相关要求
(一)中选人对有关项目的一切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二)中选人在工作中,不得将受托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三)本次费用报价为完成本项目工作的全部费用,费用包干。
八、询价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与截止时间
送达地点:武汉市环境保护局1311室 地址:新华路422号
截止时间:2017年6月23日16时前,逾期不予签收。
附件:询价报价单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12日
(联系人:张继 联系电话:85805725)
附件
询价报价单
项目名称:武汉市乡镇污水治理第三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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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投标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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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乡镇污水治理第三方督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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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选人(公章)名称:
参选人(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