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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介绍:
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和制度。组织拟订本市环境保护政策、法规、规章;承担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全市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审查市环保局查处环保违法行为立案与行政处罚,组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调解、听证、听取申诉等工作;组织环境保护法制培训,指导全市环境保护普法工作;负责生态文明建设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有关工作;负责协调武汉城市圈环境保护合作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