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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提出农村环境保护目标 2012年解决饮水问题
1日,从省环保局获悉,我省在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到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基本得到解决,规模化畜禽养殖废物处理(资源化)率达到75%以上。
意见明确要求,省级征收的排污费应安排20%比例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各地征收的排污费中,用于农村环境保护的比例不得低于省级安排的比例;相关部门的涉农资金中,每年也应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村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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